2021年江苏省港口岸电用电量同比增长83.9%

2021年1—11月,全省港口岸电累计建成港口岸电设施3036套,比2020年底增长39.5%;覆盖泊位3644个,同比增长38.9%。累计接电20.6万次,接电时间约192万小时,用电量2808万度,比2020年同比增长约83.9%,超额完成年用电量增长20%的目标。

一是推动新建与督促使用相结合。厅港航中心编制港口岸电设施新三年建设计划,在沿江、内河“码头岸电全覆盖”基础上进一步实现“泊位岸电全覆盖”。同时,以《长江保护法》实施为契机,督促各市公示已建岸电设施技术参数与检测报告,组织开展全省港口岸电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抽查,对全省港口岸电设施检测与改造情况进行通报。

二是实施信用考核与信息化监管相配套。落实“应用尽用”要求,对港口企业岸电设施建设、使用情况进行信用考核。联合江苏海事局开发“长江江苏段港口船舶岸电管理信息系统”,实施信息化监管。目前,长江江苏段岸电设备已基本完成信息系统接入,进入试运行阶段。

三是推动便民与绿色相统一。切实解决船民“痛点问题”,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协调国家电网出台优惠措施,于2021年6月—12月免收全省内河岸电服务费,2022年起内河岸电服务费不高于船舶使用燃油发电成本。镇江市港航部门统计,推出免收过往船舶岸电供电服务费举措以后,岸电使用成本从每千瓦时1.2元降至每千瓦时0.6068元,使用成本降低近五成,改善了船民的生活环境,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,有力促进节能减排,推动绿色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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